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宰執天下

cuslaa

歷史軍事

從出租車上跳下來就直奔檢票口,賀方終於壹身大汗的在最後壹刻趕上了回上海的飛機。直 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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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二章 詭謀暗計何曾傷(五)

宰執天下 by cuslaa

2023-4-22 11:34

  程禹壹楞:“為什麽?!”
  “嗨……”劉易壹嘆,為程禹的遲鈍,“謀殺自首,可減二等論處的條貫,《律疏》【即《唐律疏議》或稱《永徽律疏》】上可沒有!”
  “啊!”程禹頓時恍然。
  韓岡有才學!現在他們不得不承認,這壹塊西北來的昆岡璞玉,也許詩賦不成,但經義已爛熟於胸,王韶、吳衍和張守約推薦得沒錯。王安石的青眼也沒錯,皇帝的特旨更沒錯!
  既然韓岡才學如此,就不能再抱著僥幸。不論是千頭萬緒的家產分割,還是證言多矛盾的田產紛爭,都不壹定能難得住他。宋承唐律,此時通用的《刑統》根本是成於《律疏》的抄襲,兩人現在都不能保證韓岡沒有看過《刑統》和《律疏》。如果拿出來的案子能用唐律上的條文解決,說不定會正中其下懷。
  但阿雲案不同,有傷者,有兇手,兇手還認了罪,看似很簡單,但卻有著壹個陷阱在裏面。
  兩人對視壹眼,同時用力地點了點頭,還沒入官的韓岡,必然會踏進陷阱。
  韓岡翹首以待,等劉易和程禹再次回來,他立刻露出如陽光般的和煦笑容。前面的幾道關那麽容易就過去了,最後壹題的難度必然不會高。劉、程這兩位韓岡還不知道名諱的流內銓令丞,算是他在官場上遇到的最為善意的幾個人之壹。對他們,韓岡心中好感大生。
  韓岡臉上燦爛的微笑刺傷了劉易和程禹脆弱的心靈,在兩位令丞的眼裏,這位年輕的秦州選人笑容中充滿了惡意的諷刺。劉易心中更恨,將好不容易翻出來的卷宗遞到韓岡面前。
  韓岡拿過卷宗壹翻,笑意更盛,感激之情也更多了幾分。正與他猜測的壹樣,最後的判案更為簡單,不是繁瑣的家產析分,也不是產業爭奪,更不是什麽無頭公案,而是壹樁殺人未遂案,罪犯在公堂上自承其罪,要求對此寫出判詞,寫明罪名、判決結果,並所引用的法律條貫。
  什麽樣的考試肯定能得滿分?————事先知道標準答案的考試肯定能得滿分。
  韓岡簡直要笑出聲來了,這就像是高考考試時,發現所有的考題自己正好都做過,而且連每壹題的標準答案也了如指掌。真不知是自己的運氣,還是流內銓的銓試就是這麽輕易。
  這樁案子韓岡看過。登州阿雲案,即便是以他對律法的陌生,同時壹直以來對通行的《刑統》只是泛泛讀過,並未精研,卻也照樣了如指掌。因為這樁案子,直接引發了變法派與反變法派的壹次大規模交鋒,從而震動了官場。
  就在熙寧元年到二年,壹樁鬧翻了整個朝堂的殺人未遂案,確立了“謀殺已傷,按問欲舉,自首,從謀殺減二等論”這壹條律法。如果是普通的士大夫,他們不會關心刑律。但無論前身今身,皆接觸過此案的韓岡,又哪會不知?
  這壹案的案情其實也很簡單:登州女子阿雲居母喪期間,因叔父貪圖聘禮將其許配於農夫韋高,而韋高本人相貌醜陋、年歲又大,阿雲不喜,這位彪悍的山東婆娘遂趁夜持刀將韋高連砍十幾刀。不過婦人力弱,只是將其砍傷。而當阿雲作為嫌疑人被傳到官府時,不待審訊,她便自吐其實。
  謀殺未遂很好判,依律當絞,而阿雲不待審訊和用刑便自承其罪,在此時算是自首,依天子早前的敇書當減兩等。登州知州許遵判得便是流放。
  只是這判決上到審刑院和大理寺復核時卻被推翻,因為他們認為韋高是阿雲丈夫,婦人謀殺夫婿,是犯人倫,屬十惡不赦之罪,依律當斬立決。因韋高未死,可減壹等,當絞。
  而大理寺和審刑院的復審意見傳到登州後,許遵則抗辯說,阿雲是許嫁而未嫁,而且喪期定親違反孝道,在宋律中是要杖責並斷離的,因此她並非韋高之妻,當以“凡人”論,也就是沒有關系的普通人論處,許遵堅持原判。
  大理寺這時又說,阿雲在孝期結親,是違律為婚,更當加罪壹等,同時在《刑統》中,有“於人有損傷,不在自首之例”這壹條,不承認阿雲算自首。
  為了這件事,許遵和大理寺打起了筆墨官司,繼而又驚動了整個朝堂。趙頊讓刑部復審,而結果是支持大理寺和審刑院的判決——絞刑。而許遵仍然不服,堅持己見。
  趙頊新登基不久,無法做出決斷,遂同意讓兩制以上的高官壹起參與討論。王安石支持許遵,而司馬光則支持大理寺、審刑院和刑部的決定。他們各自身後都有壹批支持者,互相之間由辯論變成了爭吵,簡單的刑律斷案,壹直吵了壹年多,到了新法開始推行,又漸漸變成了變法派和反變法派之間的政治鬥爭。
  而當刑事轉為政治後,其結果便不是靠法律來判決了,王安石正得聖意,所以最後阿雲被天子特赦,不是斬,不是絞,也不是流,更沒有杖責,名義上是編管流放,實際上接下來的大赦就讓她直接放歸鄉裏。同時,“謀殺已傷,按問欲舉,自首,從謀殺減二等論”這壹條出自趙頊敇書的律法,就壓倒了《刑統》中的條文,成了通行世間的法律。
  對於阿雲案,韓岡的看法是與許遵差不多。阿雲是在母喪期被其叔父聘於他人,所謂的未婚夫婦關系是非法的,不當承認這個關系。而阿雲僅是斬傷韋高,其人未死,她本人認罪態度又好,減刑也是應當。
  這樁案子在朝堂上鬧了整整壹年還多,發給地方的朝報也刊載了判決的結果。普通人看不到朝報,就連縣壹級的官員都看不到——朝報壹般只下發到州中——但韓岡的老師張載卻是渭州軍事判官,他能看到,也讓學生們討論過這個案件,韓岡當然也參加了討論。同學們的看法不盡相同,去問張載,張載則用筆寫了個“仁”字,沒有直接回答。
  等到重生的韓岡回想起這段記憶,閑暇時又跟王韶和王厚討論過,兩人所持的觀點都與韓岡相同,法令即在,依律行事即可——另外,王舜臣當時正好在場,他的觀點則正好相反,也直接粗暴了點——“這等毒婦,打死了事!”
  宋代的法律,屬於成文法,判案者雖說有壹定的靈活權變的余地,但主要還是依律條判案。既然法令清楚,當然好判。而且阿雲案前後韓岡也是了如指掌。當他再次面對登州阿雲的這樁殺人未遂案時,該怎判,甚至判詞該怎麽寫,都不是難事——標準答案就在心中。如果考官敢判錯,鬧到天子面前,都是韓岡占理。
  看著韓岡振筆疾書,壹行行端正的三館楷書出現在紙頁上。看著韓岡的判詞,劉易和程禹的笑容漸漸收起,而臉色則壹點點地蒼白了下去。
  “怎麽可能!!?”
  兩人在心中壹齊大吼,新近出來的條令,韓岡壹介布衣怎麽可能知道?他才十九歲啊,怎麽可能向積年老吏壹樣對法令壹概門清?!韓岡的三份薦書中說他殺人、說他救人、說他驚人,就是沒壹條提過他能判人!
  “該怎麽辦?”劉易和程禹面面相覷。韓岡過關斬將,走得順利無比。這下……該怎麽向上面交代。
  “怎麽回事?”
  壹道洪亮的聲音突然間從門外傳來。話聲入耳,兩人的臉色不再慘白,簡直是泛綠。他們壹點點地轉回頭,堅硬的頸骨就像久未使用的門軸壹般幹澀,“陳判銓?!”
  壹人隨聲踏進廳門。來人幹瘦矮小,比韓岡整整矮了壹個頭去,而方才那道如洪鐘壹般的聲音,卻是出自於他口。瘦小的身體上,面聖所穿的朝服尚未換去。長腳襆頭,黑犀腰帶還有壹身代表六七品的綠色官袍,寬寬松松的套了壹身。在腰帶壹側,還掛著壹個銀絲繡的小腰囊——銀魚袋。
  韓岡躬身行禮,這名瘦削男子便是判流內銓事——陳襄。
  陳襄進來後,誰也沒理會。先走到桌邊,低頭看了看劉易出給韓岡的試題,又瞥了壹眼臉色陣青陣白的兩名令丞,搖頭冷笑了壹聲,“難怪!”
  劉易和程禹身子便是壹顫,張了張嘴,卻什麽話也沒說出來。兩人都很清楚,他們的頂頭上司,判流內銓事、秘閣校理陳襄,絕不是好糊弄的人物。在官場上沈浮日久,壹些小手段根本騙不過他。要不然,也不會刻意等著他去崇政殿的時候,才把韓岡叫來。
  劉程二人心中哀嘆自家的運氣太差,怎麽陳襄去了廷對後,還會回來?
  自來少見肯做事的官人,京中百司的判事們,極少聽說他們在廷對之後,還會回本署理事的,多是放羊回家了事。做官本來就是這樣,太辛苦就不是官,那叫吏!劉易和程禹平常有事,也是盡量推給下面的吏員的。
  陳襄又拿起韓岡方才所作的墨義考卷,只壹眼,便點了點頭:“字不錯!……就是少了點神韻。多買點金石拓本翻壹翻,學著寫,別做了抄書匠。”
  韓岡點頭受教。
  陳襄壹目十行,放下答卷,又贊了壹句:“算是有才學的。”
  陳襄見多了因為字寫不出來而把筆管咬爛的蔭補官,真的有才學有心氣的人物,早就去考進士或是明經了。得人推薦、由布衣為官的人,其實數量很少,而真有才學的,數目更少。他在流內銓壹年多,加上韓岡,也不過壹掌之數——這還是包括了蔭補官在內。
  看完韓岡的前壹張試卷,陳襄徑自坐到了劉易的座位上,問道:“現在考到哪壹步了?”
  “……只剩斷案了。”劉易遲疑了壹陣,低聲回答。
  “判詞寫好了沒有?”陳襄又問著韓岡。
  韓岡上前,將卷宗和答卷壹起呈上:“請判銓過目。”
  陳襄先翻了壹下卷宗,便擡眼掃了兩名下屬。又看了韓岡的答卷,當即壹聲嗤笑:“作繭自縛!”
  四個字的評語,讓劉易、程禹又漲紅了臉。
  而看到了這壹幕,韓岡若還是不明白,那就太愧對自己的智商了。他明白了,也為方才自己的自作聰明而感到好笑,甚至還有壹點後怕,幸好劉易和程禹小看了自己。
  陳襄很爽快地拿起筆,在試卷上批了幾個字。擡頭對韓岡道:“恭喜了。”
  韓岡心領神會,連忙行禮,“多謝判銓!”轉過來,又向劉、程二人行禮,“多謝兩位令丞。”
  直起腰,瞬間放松的心情,壹時間讓韓岡忘記了禮儀,他長長地嘆了口氣。如願以償,卻不見欣喜,心頭唯有輕松自在:
  “終於合格了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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